住建部资质延续答疑汇总!
一、资质延 综合问 续题答疑
1、部批资质延续考核哪些内容?
答: 延续 不考核企业业绩 !
勘察设计(甲级及部分乙级) 资质延续 :对注册人员考核很严, 主要考核注册人员的数量和专业,系统进行勾选 ;
对于 技术负责人、非注册(主导专业)人员 填写 基本信息及项目业绩,业绩不要求入四库一平台。
注意: 设计资质此次延续 暂不考核 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化工 ,这三个专业 可以使用注册人员,也可以使用职称人员 ,职称人员 需要满足学历、职称、工作年限要求,主导非注册人员需要填写项目业绩 ;
施工一级资质延续: 不考核企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 只考核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
监理甲级资质延续 : 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都不考核,甲级按照乙级标准提供人员。
2、建筑市政类资质延续时,人员业绩考核入库吗?
答: 目前所有的政策里都没有这个要求:建办市[2017]67 号文提出了建筑市政考核入库业绩,住建部资质常见问题第32条中明确了甲级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需要考核入库业绩, 即延续不考核入库。
3、哪些资质需要延续?
答: 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① 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 , 即日起可向住建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就是说之前统一延期到今年年底的部批资质,现在就可以向住建部申请延续;
② 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 , 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建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即 在资质有效期前3个月申请延续 ,可以根据企业资质到期情况,提前进行准备。
4、按照什么标准政策进行延续?
答: 勘察资质 参考 2013年标准
设计资质 参考 2007年标准
施工特级资质 参考 2007年标准
除特级外的施工资质 参考 2014年标准
监理资质 参考 2007年标准
相关政策:当年配合标准出台的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5、三部委资质在哪里延续?
答:在住建部延续。 三部委资质的颁发机构也是住建部。
6、设计资质向住建部申请延续时,是否考核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和注册化工工程师?
7、正在申报乙级升甲级/综合资质等,现在要不要延续?
答: 只要还没公告,证书还没批下来 , 原资质该延续一定要延续。
二、试点地区的试点资质延续答疑
1、持有试点地区下发的资质证书怎么延续?
答: ① 在试点期间颁发的试点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 (见住建部资质申报常见问题-通用问题第15条); 资质到期需要延续的,由住建部办理;
② 原住建部颁发的资质,因变更等情况 证书 变为下放地区住建厅颁发的 , 资质到期也需要在住建部办理延续;
以上①、②两种情况的资质, 建议企业在四库一平台查询一下企业资质有效期 , 因为部下放试点期间,企业资质有效期有可能会发生变化 ,尤其是部批权限的资质。
以上①、②两种情况的资质 ,在住建部办理延续时, 除企业资质申请表之外,还要额外上传一个附件材料 , 即原发放证书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出具的企业资质核查意见 (住建部在资质申报常见问题-通用问题第15条发放了统一格式文件);
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由住建厅、申报企业盖章,扫描上传。
2、同一张资质证书上既有部下放审批权限试点资质,又有省级权限审批资质的,怎么延续?
答: 日前,山东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到: 同一张资质证书上既有部下放审批权限试点资质,又有省级权限审批资质的 , 企业需按照审批权限分别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或各市具有资质延续审批权限的部门提出申请。
这种情况,需要分开办理。其他没有出政策的省份,可以参考这条。
注意,下放省份,在向住建部办理资质延续的时候, 还需要提供由省厅出具的企业资质核查意见 , 需要的系统会有提示,以系统为准。
三、系统填报时的注意事项
1、住建部资质延续系统填报时,关于“技术负责人”的误区!
2023年住建部资质延续系统目前有 两处 要求填写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个: 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第二个:需要填写 业绩信息 的 技术负责人 ,很多资管都 混淆 了两者之间的关系,认为这两者应该是 同一个人 ,发生 变化 时必须去做 变更 ,这导致延续申报工作变得错综复杂,其实这两者之间 有很大的区别 。第一个 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我们成为“A”,其实要求填写的是 部发资质证书副本 上的那个“ 技术负责人 ”大部分情况下,这个人是 企业的总工 ,或者对 某一大类资质 比如对设 计业务负总责的人 。如果A发生了变化,则需要 先 对资质证书进行 变更 , 再 进行 延续 。在这里提醒大家, 如果不做 资质证书的 变更 ,而本次 直接填写 另一个人的信息,由于和系统后台数据不一致会导致 申报出现问题 。第二个技术负责人,我们称为“ B ”其实就是 资质申报 时的那个 主要技术负责人 ,以 设计资质 为例,是对某行业设计工作总负责的人员。“A”和“B”有可能是同一个人,也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如果是两个人, A 没变 B 变了, 不用先去 做资质证书变更, 直接申报 即可。如果是同一个人,那么就必须满足 60周岁 以内,以及 标准要求 的 主要技术负责人 的学历、 职称、工作年限、项目、业绩 的全部要求。
2、一本证书上有多个资质需要延续,是同时填报还是一个一个填报?
答: ① 每一个资质的延续分别进行填报 ,每一个资质的延续算一个申报事项;
② 登录平台后会显示企业所有资质列表 , 如果与资质证书上显示的资质不一致 ,说明数据有错误, 需要抓紧联系住建厅,建议企业及时核对资质证书与四库一平台上显示的资质信息是否有出入 。
3、申报系统中的注意事项
答: ① 企业基本信息是从数据库里调出来的 ,有些可以根据现在情况进行调整;
② 系统填写中途可以保存;
③ 注册人员不是自行填写,而是调取数据;
④ 填写完毕后申请表是由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盖章扫描、上传;
⑤ 持有试点地区下发的资质证书延续时,务必上传住建厅出具的企业资质核查意见;
⑥ 点上报、确认后,申请事项无法撤回,也不能修改。